2020年6月17日 星期三

興德週報第800期

        §校長隨筆§

美國因白人警員不當執法導致非裔佛洛伊德致死案,種族問題不僅導致全美人民怒火,示威遍佈全國,現已延燒至西方世界其他國家,曾經出現種族衝突的國家也出現多起抗議示威,讓聯合國不得不重視,在非洲國家要求下,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決定將於6月17日就美國「系統性種族歧視、員警暴行與暴力鎮壓和平抗議」的指控進行辯論。
社會發展中,偏見與歧視是常見的社會問題之一,是社會心理學研究的範疇。偏見prejudice)是一種常見的否定性態度,是指對某特定群體或是某類成員持有某種否定性的消極認識與態度,這種認識和態度又總是缺乏充分的事實依據,例如有人認為有色人種是落後的、是不潔的;伊斯蘭教徒都是宗教狂熱分子…等等。偏見也可能包含對某一團體成員的期待和信念,「刻板印象」即是認為某一團體成員擁有某些相同的特徵和行為,例如原住民族都是愛喝酒的…等等。偏見是一種群體間的社會態度,其特點在於不合事實、過分類化、先入為主、不易改變。
而歧視(discrimination)則是指由偏見的認識和態度引起的,直接指向受偏見的目標的那些否定性的消極的行為表現。偏見是一種群體間的社會態度,其特點在於不合事實、過分類化、先入為主、不易改變。目前,偏見及其有關的歧視種類很多,最突出、最典型的就是對種族和性別的偏見與歧視。
目前台灣社會雖然逐漸減少偏見與歧視的情形,但是偏見與歧視卻時常出現在日常生活中,對於性別、外籍配偶、政治、族群、地域等偏見,諸如質疑女性能力、女性要多負擔家庭勞力、原住民的刻板印象、大陸與東南亞新移民的社會地位、白色人種與有色人種差異對待、外籍勞工的權益、…等等,無形中都藉由大眾傳播媒體深刻印在每個人的心中,有意無意中因偏見而產生歧視。
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,不能因為外在或內在的不相似, 而產生排斥或討厭的行為或感覺,所以我們必須了解與尊重個別差異,並且擁有包容他人不相似的胸襟,同時我們還需要瞭解每個人都有自己可學習之處,肯定彼此、給別人機會並欣賞別人,這在學校教育中也是應該特別關注。
參考資料
1. 中時電子報,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00616000040-260408?chdtv, 20200427,台北市
2. 薛國致,社會發展中偏見歧視之形成與消除, http://ir.nptu.edu.tw/bitstream/987654321/1977/1/2009society341.pdf
校長 賴延彰